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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通报曝光(十四)
时间:2021-02-25 阅读:6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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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省公安厅2月22日移送的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黄俊铭,中共党员,红河州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就业局副局长,2021年02月19日20:4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二、罗晓晨,中共党员,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管理所副所长、二级主任科员,2021年2月21日00:2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和国文,中共党员,丽江市玉龙县石鼓镇鲁瓦村委会正雄组村民,2021年2月21日17:1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