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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通报曝光(十一)
时间:2021-02-20 阅读:6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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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省公安厅2月19日移送的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通报如下:


王兴文,中共党员,文山州马关县边防办专职副主任,2021年2月18日22:2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何文武,中共党员,普洱市镇沅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2021年2月18日21:0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朱家宏,德宏州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2021年2月18日23:1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