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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昆明市纪委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时间:2014-04-15 阅读:5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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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昆明市纪委通报了15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起到较好的警示作用。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昆明市纪委近日再次通报了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8起典型案例

    2013年12月31日,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化城社区书记(办事处主任)魏艳梅、副主任郑永祥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到呈贡区南亚风情园接受请吃。纪检监察机关对责任人郑永祥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对分管领导魏艳梅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问责。

    2013年12月31日,盘龙区青云国土所工作人员陈昆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将公务用车停放在官渡区宝海路古异茶坊旁。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陈昆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对盘龙区国土分局青云国土所所长陈韬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问责。

    2013年12月31日,昆明学院实训基地管委会下属小哨实习实训基地管理科科长冯健驾驶公务用车到盘龙区“一丘田”山庄接受请吃。纪检监察机关对昆明学院责任人冯健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昆明学院实训基地管委会主任黄鹤平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问责。

    2014年1月8日,呈贡区洛龙街道办事处王家营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王雄、监委会主任王学祥驾驶公务用车参加酒宴。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王雄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对分管领导王学祥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问责。

    2014年1月8日,海埂环境绿化有限公司经理董志雄带领公司4名员工乘坐公务用车到呈贡区公社食堂农家乐就餐。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董志雄给予通报批评问责。

    2014年1月8日,马金铺街道人大工委主席王春元驾驶公务用车,邀请马金铺林塘社区书记段会全等4人至大坝箐农家乐就餐。纪检监察机关对接受吃请的责任人段会全及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责任领导王春元给予通报批评问责。

    2014年1月16日,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下属惠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晁睿驾驶公务用车至湘西部落酒楼接受请吃。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晁睿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共租房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张滨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问责。

    2014年1月23日,晋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周红权到市级行政中心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处长陆咏吃饭,受陆咏之邀,市委编办专职副主任王昆、机关处处长鲁文勇乘坐公务用车至望山小院农家乐与周红权、陆咏一起就餐饮酒。纪检监察机关对周红权、陆咏和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鲁文勇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对王昆进行督促整改诫勉提醒谈话并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问责。(昆明日报 记者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