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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以案明纪
时间:2022-01-17 阅读:69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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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在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精神,公司党委、纪委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1月14日上午9点接到通知后,迅速派专人到市纪委市监委领取《昆明市典型案例材料》,1月14日下午14:00点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卢昆同志迅速组织班子成员及部分中层干部在1418会议室原文传达学习,并组织班子成员及部分中层干部现场结合分管工作开展讨论,通过讨论典型案例中7名人员的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及处理结果,针对违法事实中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群众纪律、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犯罪问题,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进行了认真检视与反思。

    通过典型案例学习,全体参会人员深刻认识到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慎微慎独慎始慎终,始终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守法的明白人,真正达到了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要求,更加懂得了法律不可触碰、谁触碰谁流血。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良好氛围,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廉洁干事创业环境,为公司的改革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